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13年6月1日在《华商报》刊登《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经营亮照公告》,要求2013年9月1日前必须申领和加贴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逾期将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凡咸阳辖区网络商品经营单位尚未网上亮照的,到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办理申领和加贴手续,做到网上亮照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需要提交材料:
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网站(网页)权属类材料,向我公司索取(ICP备案号、IP、域名证书、空间服务商等);
3、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主体自带u盘拷贝“省局标识”;
5、携带企业公章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私章;
6.在市局填写办理相关表格信息办理即可。
办理地址:咸阳市工商局4楼 市场科
联系电话:029 33696230
联系人:史静欣 贾军锋
注:办理无费用-企业可自行去工商局办理,如需我公司代为办理公司收取50元手续费。
委托书:
现X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身份证号:XXXXXX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代为办理我公司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手续。
XXXXXXX公司
为了便于办理迅速,企业可自行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在带上相关资料到市局审核即可。
一、网上办理
第一步,登录陕西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标识办理栏目(可先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snaic.gov.cn,在首页右下方点击“陕西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也可直接登录“陕西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网址:http://117.22.252.216:7001/wljgweb);
第二步,录入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注册号、企业名称(个体字号)、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姓名等内容;
第三步,带上相关资料到市局市场科审核。系统校检后,填写申请表格,获取标识代码;
第四步,将标识代码安装到网站首页。
取得数字证书的网络经营主体,先按第一步登陆网站,然后直接进入第三步,填写申请表格,获取标识代码,最后将标识代码安装到企业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