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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打印成纸才能报销?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快规范电子凭证应用
时间:2024-03-16     点击:136

“电子发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已经广泛推行,但只要某一环节的凭证没有电子化,企业就要混合处理纸电凭证,甚至把所有电子凭证打印成纸质版。”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在调研中发现,由于纸电凭证混合处理让办事成本和复杂度不减反增,不少中小企业对使用电子凭证兴趣不大,不如全部纸质化来得方便。

据统计,2023年,我国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36.8亿人次,民航旅客运输量6.2亿人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超过70亿人次,每年与个人日常生活相关的凭证超过100亿张,增值税发票等凭证的开具使用量则达到每年数百亿张。

“相较纸质凭证,电子凭证具有防篡改、可追溯、更安全等特点,可有效遏制开具虚假凭证,从根源上防范财务造假、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现象。”朱建弟表示,电子凭证不仅处理和流转速度远超纸质凭证,还具有降低碳排放的效能。“假设全国每年发出500亿张纸质凭证,全部电子化后,每年可节省超过10万吨纸张,降低碳排放量超过4万吨。”

然而,由于目前国内各类、各地电子凭证的数据标准、格式标准尚不一致,导致了数据共享困难、理解歧义、无法有效识别分析等问题。以电子签名为例,有的并不提供对外验签方案,使得检验分辨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安全性存在不便。

朱建弟建议,首先应尽快实现电子凭证的全品类、全领域供给,尤其是增值税发票、火车票、飞机票、出租车票、医疗收费票据、银行回单等个人和市场主体日常应用处理频繁、数量大的凭证,应尽快全面实现电子化。同时,还应加快推动电子凭证标准化体系的规划建设,统一电子凭证的数据标准、格式标准、版式标准。

电子凭证在法律层面的效力不足,也使得部分企业即便使用了电子凭证,仍需打印成纸质版保存归档,不得不开展“双轨制”。市场主体对电子凭证“不敢用、用不好”,让加强电子凭证应用和处理的制度建设迫在眉睫。

朱建弟表示,现行《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与电子凭证直接相关的制度,眼下已不能有效指导数字经济形势下电子凭证的应用。“缺少制度支撑和操作指导,使目前大部分企业接收到电子凭证也仍然要打印出来,既造成资源浪费,也背离了电子凭证推广的初衷。”

为此他建议,应加强电子凭证从开具、流转,到接收、处理的全生命周期无纸化、自动化处理和应用的法律体系及制度规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明晰可行的制度保障和落地指导。

“目前,电子凭证从开具到最终成为档案,一般都要涉及开具单位、接收人、接收单位以及中间环节的诸多系统服务商,处理环节多、流程多,远没有体现出让数据‘全程高速流动、中间不下线’的信息高速公路优势。”朱建弟建议,应尽快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或国企牵头建设,“国资云”为承载底座,多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的电子凭证分发平台。

同时,财政、税务、铁路、民航、银行等电子凭证的主管部门和开具源头也应切实打通路径。在此过程中,使用区块链等新技术,有望切实提高电子凭证防篡改、可追溯的安全特性,这正实现数字设施和服务模式的创新。